(出《古微書》,而刪其疏釈異說之屬。) 維王后元祀,帝令大禹步于上帝。 維時洪祀六沴,用咎于下, 是用知不畏而神之怒。 若六沴作見,若是共禦, 帝用不差,神則不怒, 五神乃降,用章于下。 若六沴作見,若不共禦, 六伐既浸,六極其下。 禹乃共辟厥德,受命休令, 羞用五事,建用皇極。 五事一曰貌。 貌之不㳟,是爲不肅。 厥咎狂,厥罰常雨,厥極惡, 時則有服妖, 有龜孽,有雞禍, 有下體生於上之疴, 青眚青祥,維金沴木。 次二事曰言。 言之不從,是謂不乂。 厥咎僭,厥罰常陽,厥極憂, 時則有詩妖, 有介蟲之孽,有犬禍, 有口舌之疴, 白眚白祥,維木沴金。 次三事曰視。 視之不明,是謂不悊。 厥咎荼,厥罰常燠,厥極疾, 時則有草妖, 有倮蟲之孽,有羊禍, 有目疴, 赤眚赤祥,維水沴火。 次四事曰聽。 聽之不聰,是謂不謀。 厥咎急,厥罰常寒, 厥極貧時則有鼓妖, 有魚孽,有豕禍, 有耳疴, 黑眚黑祥,維火沴水。 次五事曰思心。 思心之不睿,是謂不聖。 厥咎雺,厥罰常風, 厥極凶短折, 時則有脂夜之妖, 有華孽,有牛禍, 有心腹之疴, 黄眚黄祥,金木水火沴土。 皇之不極,是謂不建。 厥咎雺,厥罰常陰,厥極弱。 時則有射妖,有蛇龍之孽, 有馬禍,有下人伐上之疴。 日月亂度,星辰逆行。 維五位復建辟。 厥沴曰: 二月三月維貎是司, 四五月視,六七月言, 八九月聽, 十、十一月思心, 十二月與正月皇極。 凡六沴之作, 歲月日之朝則后王受之, 歲月日之中則正𡖖受之, 歲月日之夕則庶民受之。 其二辰以次相將, 其受之星辰莫同,是離逢非沴, 維解之功, 禦貎於喬忿,言於訖衆, 視於忽似,聽於攸怵, 思心於有尤,王極於宗始, 以其月從其禮祭之, 參乃從其事。 禮曰格祀,曰某也方祀, 曰播其祀也, 曰: 若爾神靈洪祀,六沴是合, 無差無傾,無有不正。 若民有不敬事, 則會批之六沴六事之機, 以垂示我民人, 無敢不敬事上下王祀。 田獵不反宿, 飲食不享,出入不節, 奪民農時,及有奸謀,則木不曲直; 棄法律,逐功臣,易太子, 以妾爲妻,則火不炎上; 治宮室,飾臺榭,内淫亂, 犯親戚,侮父兄,則稼穡不成; 好戰攻,輕百姓,飾城郭, 侵邊城,則金不從革; 簡宗廟,不禱祠,廢祭祀, 逆天時,則水不潤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