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行與五虫之対応

  • 水 - 鱗虫
  • 火 - 羽虫
  • 木 - 蠃虫
  • 金 - 毛虫
  • 土 - 昆虫


又寒暑、暘雨之類,

亦對五行,茲錄於下:

  • 水 - 寒
  • 火 - 燠
  • 木 - 雨
  • 金 - 暘
  • 土 - 風


據:清史稿·災異志:

洪範曰:「水曰潤下。」水不潤下,則為咎徵。凡恒寒、恒陰、雪霜、冰雹、魚孽、蝗蝻、豕禍、龍蛇之孽、馬異、人痾、疾疫、鼓妖、隕石、水潦、水變、黑眚、黑祥皆屬之於水。

洪範曰:「火曰炎上。」火不炎上,則為咎徵。凡恒燠、草異、羽蟲之孽、羊禍,其災火,赤眚、赤祥皆屬之於火。

洪範曰:「木曰曲直。」木不曲直,則為咎徵。凡恒雨、狂人、服妖、雞禍、鼠妖、木冰、木怪、青眚、青祥,皆屬之於木。

洪範曰:「金曰從革。」金不從革,則為咎徵。凡恒暘、詩妖、毛蟲之孽、犬禍、金石之妖、白眚、白祥皆屬之於金。

洪範曰:「土爰稼穡。」不成則為咎徵。凡恒風霾、晦冥、花妖、蟲孽、牛禍、地震、山頹、雨毛、地生毛、年饑、黃眚、黃祥皆屬之於土。



又文始真經:

「魂魄半之,則在人間,

升魂為貴,降魄為賤,

靈魂為賢,厲魄為愚,

輕魂為明,重魄為暗,

揚魂為羽,鈍魄為毛,

明魂為神,幽魄為鬼。

其形其居,其識其好,

皆以五行契之。」


按魂屬木、魄屬金,

如是則木配於羽族

而金配於毛虫也,

與清史稿不相類,未解孰是。


文始真經,先秦之寶著,

當可據依,

其可靠性當逾於

千載後清人之史籍也。

然其文惟論金、木之屬,

於五虫則未為詳言,難據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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