辯黃梨洲封建兵民之論

留書:“若封建之時,兵民不分,君之視民猶子弟,民之視君猶父母,無事則耕,有事則戰,所謂力役之征者,不用之於興築,即用之於攻守。

故秦欲取荊,王翦度用六十萬人,其漢兵以伏馬邑旁者其盛,乃三十餘萬,唐之兵不過百萬,宋兵至慶曆而極,亦一百二十五萬。古今天下兵數如此,秦國雖大,非即民為兵,亦安能以六十萬攻一國哉!

趙至爭上黨之時,土宇狹矣,而趙括所將猶四十五萬人;春秋,江、黃、陳、蔡之屬各足自守,使其為兵者仰食於上,則國非其國矣。

侯、衛既罷,秦人猶循故法,發及閭左,而疆土廣大,行戍塞下,至數千里之遠,於是戍卒變生。漢懲其失,謫發罪人,所謂力役者出錢以償之,而行間之事遂不與焉。兵民為二,蓋自漢始也。

是故廢封建則兵民不得不分,分兵民則不得不以民養兵,以民養兵則天下不得不困。

余以為對而不對。

兵民不分,是真秦政也,乃衛鞅耕戦之法,至於漢初焉。而後則兵民分矣。

真封建,兵即貴族卿士,豈克與庶民淆亂,竝而無別乎哉?

是故,真封建者,士兵不分,統治階級即軍事階級也,如是則亦無餉謫消耗之費。

真秦政,戰國總體戦者,乃兵民不分,就民耕戦,伐國取功者也,亦無甚耗費。

然總體戰不可久行,劉仲敬所謂吃子孫飯者是也。總體戰,一行則耗,三行則損,無待久之,民気盡矣。

梨洲有心,而可以攷究千秋之前者,以知戰國耕戦之事。雖然,訧有不能盡,而不得達真封建之事也。

余之所以達其事,蓋以《經與史》而知焉。

此則西學東漸之功,以劉仲敬、斯賓格勒之人,稽查歐美事蹟而得之也。梨洲不知,實乃無過。

然以其環境而能導如此者,非精於思想者不與焉。若余昏聵,在明恐未能解此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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