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正教真銓·眞一》抄錄

眞主止一,無有比似,乃無始之原有,非受命之有也。若以受有之文字,詳夫眞一之原有,必不能得,何也?眞一本然,非從所生,亦無從生,無似相,無往來,無始終,無處所,無時光,無抑揚,無開合,無倚賴,無氣質;不囿物,不同物。所以智慧之覺悟,聲色之擬議,皆無能爲矣。

須知眞一乃單另之一,非數之一也;數之一,非獨一也。曰太極生兩儀,兩儀生四象,數之一也;曰一本萬殊,萬法歸一,亦數之一也;曰無名天地之始,有名萬物之母,亦數之一也。以是觀之,諸所謂一,乃天地萬物之一粒種子,併是數一,眞一乃是數一之主也。眞乃獨一耳。因道契于眞,故能不更不易,始終一理;不得眞一,則根不深,根不深則道不定,道不定則信不篤,不一不深不篤,其道豈能久乎?所以正敎惟尊茲眞一也。

眞一同于數一,數一同于萬有;不在萬有則萬有銷亡,若同于萬有,則囿于萬矣。雖然斯之同在,乃同而不同、在而不在,非若物我之同在也。若夫眞一與萬物而同在,其原有新生,是無別矣。譬如頂上靈性,與心間覺性,同爲一體,或遭禍害,頂上靈性不安,而心中覺性亦亂,必不得一治一亂矣。夫人之惑亂必不干眞主之定安;眞主之淸凈,必不染人心之昏晦。茲足以見眞一自與萬類無干也。蓋心之覺性,本爲身形,全于此際;頂之靈性,始于先天,後臨身地,繼立乾坤,逐漸而顯。譬如花菓,待時而發,所以全于念八之秋,歷練在老成之際。

今人之訛誤,本無他故,皆緣不能辨物之所以然耳。若物內之所以然,陰陽四行是也;物外之所以然,主人匠作是也。凡同物者不止一端,或在物中,若人在室;或在物體,若四肢在身;或倚賴之同自立,若班在豹、醎在水;或所以然,同所以然,若太陽之與燈月交輝,渾然相似一體,分之理自不同,彼此亦無滯礙,其本體本性不相攙染,緣彼各有所在也。故水搖竹影,風弄花香,雖同而不共。

詳諸數理之同,有淸濁內外之分,遠近巨微之別。濁者近而且小,兼乎內外;淸者遠而自大,無有表裏。若水淸于土,風淸于水,光淸于風;所以陸行百里,水行千里,風行億萬,光之行自無量矣;故水包土,風包水,火包氣,此理之自然者耳。夫日月雖明,無所不照,不能內徹于暗室;燈燭之光,充滿一室,不能外達乎天地。是故遐邇中外皆屬處所,乃新生之在,非原有之同,何也?因原有之同,非淸濁內外所能滯礙,若言其同,又與萬物無干,雖同在而未嘗同在;若言其不在,將何以圍徹萬物,雖不在而未嘗不在。

須知未有天地之先,及已有天地之后,其原有單另,皆一致也。凡以諸品之喻,而欲擬至大之同在,豈能比似其萬一?且螻螘之微,人尚不能盡知其性;况至尊至玄之眞主哉?凡理之至精者,惟自明之。道爲知者傳,苟非其人,道不至矣。然雖其理玄而難明,義深而難盡,知之而難言,又不可不知也。

凡究此者,有當體之證明。經云:凡人認得自己,然後認得造化自己之眞主也。果能了徹此理,可以壓倒天下英才,亦可若魯愚拙漢。故聖曰,凡人認得自己之眞主,彼自能言矣;又曰,凡人認得自己之眞主,彼自無言矣。所謂無言者,不能言本來之玅,因其淸淨無染,極尊極貴,至玅至玄,不落聲色,不容慮想,所以心不能思,眼不能見,耳不能聞,口不能言是也。所謂能言者,能言動靜之機,與其判斷之玅。

須知動靜之與本然,譬如寒暑之與冬夏,若以寒暑即是冬夏謬矣;然除斯冬夏必無寒暑,但未發之謂靜,已發之謂動,靜爲本體,動爲作用,正於發與未發之間,謂之動靜。若言其靜,已露其機;若言其動,未見其迹。故體用兩稱,其理始當耳。

動靜一顯,尊名即著。因主之尊稱發於文字,動靜含於義理,合而言之有殊,分而言之無異,不可不知也。一切動靜,總有兩端,其判斷却有三品。所謂兩端者,乃本然之動靜,維持之動靜。本然之動靜,若原知原活、本觀本聽、自能自立之類是也。當知眞主原知不以心,全是知,故無所不知;原活不以命,總是活,故無所不活;本觀不以目,全是觀,故無所不觀;本聽不以耳,總是聽,故無所不聽;自能不以手,全是能,故無所不能;自立不以足,總是立,故無所不立。此之動靜自與萬類無干,不似人神賴于眼耳鼻舌身心之助也。維持之動靜,若能使人生死,能使人貴賤,能使人見聞知覺、造化天地之類是也。若以本然之動靜,認作維持之動靜;或將維持之動靜,認爲本然之動靜,皆外道也。何也?本然之動靜在己,定靜不遷,有無如是;維持之動靜爲物,用之則顯,不用則隱,自有分別,豈可同一而語哉?

夫判斷之三品,乃萬物之判斷,當體之判斷,敎道之判斷是也。所謂萬物之判斷者,若天之高,地之厚,火之熱,水之凉,風之動,土之定,日月之升沉,晝夜之晦明,寒暑之往來,四時之代謝,飛潛之高下,草木之榮枯,金石之變化,若非眞主之造化,孰有能是者乎?缺一則不成世界,反其造化,自不安妥矣。所謂當體之判斷者,若四肢百骸,五臟六腑,視聽聞言,知覺靈活,手握足蹈,理合天地,超越萬品,貫通有無,若非眞主之大能,孰有如是者乎?缺一則不成不成身體,反其大能,自不堪觀矣。所謂敎道之判斷者,若認主認己,證聖歸眞,五倫百行,皆遵明命之當行,不然,則何以修身處世,齊家治國,若非眞主之玄指,孰有如是者乎?缺一則不成敎道,反其指示,自然迷亂矣。

茲論在眞主之本然與動靜,雖有微裨補,亦粗解大略,譬微塵之集大地,一滴之繼滄海耳。或有智人君子,叅求至道,彷彿正途,不知歸眞大學,即若盲人取路,悵悵何之,其一世苦心,誠誕妄矣。且父母遺我以身體髮膚,理當孝敬;君王賜我以田裏樂業,理當盡忠;况衆父衆君之眞主,造化天地萬物,命人生死,使人貴賤,賜人衣祿,豈可不認而反務其怪異哉?

詩云:

無極而太極,天地有無根。

堪爲萬物種,不是種根人。

不可不知也。

或曰:據理推詳,無極,即太極陰陽五行萬物之主也。

曰:淸眞至理,不離當體,若離當體而言理者,盡屬荒唐,烏足爲據。何也?因人之本性,即無極之樣式;此身之本質,即太極之證明。首圓象天,所以輕淸者上升屬陽也;足方象地,所以重濁者下降屬陰也;五臟按五行,通身類萬物。其行止知覺,雖由無極之性靈,孳生百骸,固出太極之本質。然生死窮通、安危得失,槩不由本性本體所能自專,即此便知,無極雖受眞主之命代理乾坤萬物,其生死貴賤之權必不由無極太極所能自主也。此天地間至大之事,正道之宗,豈容渺茫推測而已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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