淺談四聖諦、“與對頭見官”、官長與業力

很多諾斯替主義和馬吉安主義者反対官長(Archon),認為這些存在是邪惡的。

然而,如果我們結合佛教教義與福音書的原文,我們會發現——其實在崇拜官長與反対官長之間有一個恰當的中間路線,而這個恰當的中間路線與釋氏的四聖諦等基本教義是一致的。

保羅告訴我們:

“在上有權柄的(Exousia),人人當順服他,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。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。所以,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;抗拒的必自取刑罰。

作官的(Archontes)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,乃是叫作惡的懼怕。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(Exousia)嗎?你只要行善,就可得他的稱讚;因為他是神的用人,是與你有益的。

你若作惡,卻當懼怕,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;他是神的用人,是伸冤的,刑罰那作惡的。所以,你們必須順服,不但是因為刑罰,也是因為良心。”

(羅馬書 13:1-5)

這裏的有權柄的、做官的,就是指Archon及其相關靈體,保羅告訴我們、這些官長乃是神所命的,是為了刑罰作惡的人而設的,並不會懲罰真正善良的人,後者反而會因行善而得到官長、掌權者的稱讚。

佛教告訴我們:我們之所以在輪迴生死海中受到各種苦痛(苦諦),是因為我們先前做了錯誤的事情、帶來的惡業(集諦),而這些惡業使我們受到了如今的苦楚。但如果我斷了所有的惡業,就滅了集諦,因而不再接受懲罰(滅諦),而斷除惡業的方法,就是道諦。

然而,佛教論述的問題是,這種說法通過緣起論否認了有神論,將惡因與惡果直接連接,而沒有承認其中裁斷和懲罰者的存在。但如果我們対照佛法的教義與《新約聖經》,以及諾斯替教告訴我們的內容,我們就可看到一個比較完整的圖景。

保羅與諾斯替主義告訴我們,是靈堺的諸官長因我們的惡業施行了懲罰,導致了我們生活中的各種苦痛和煩惱。但保羅說清楚、而很多諾斯替主義搞錯的一點是,我們的苦不是因為這些官長的存在,而是因為我們自己(無論前世還是今生)所造的惡業導致了這些審判——如果我們行善,就可得他們的稱讚。這些官長竝不是邪惡的,反而是正直的,是神的用人,是申冤的、是刑罰作惡者的,他們竝不白白的為人添加苦痛,我們也不應故意抗拒他們,反倒要通過行善,來得到他們的稱讚。

由於我們的苦源自官長們対我們前世今生的業力的裁斷和刑罰,因此,我們脫離苦海的方式,乃是停止造惡業、增長善業(這一點即需要佛教/道教的戒、定、慧方式),這樣,就得到了官長的稱讚,竝且在業報結束後得以脫離諸苦。

主基督在《路加福音》告訴我們:

「你們又為何不自己審量甚麼是合理的呢?你同告你的對頭去見官(Archonta),還在路上,務要盡力地和他了結;恐怕他拉你到官面前,官交付差役,差役把你下在監裏。我告訴你,若有半文錢沒有還清,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。」

(路加福音 12:57-59)

根據諾斯替主義的解釋,這裏的官是Archon,錢是業力,監牢是沉淪的生死苦。因此,佛教的基本教義——四聖諦,已經在《新約》中基督的話裏得到了闡述:監獄是苦諦,官長和差役的審斷是集諦,了結是滅諦,還清錢的過程就是道諦,因此,當通過四聖諦還清了錢(業力)後,人就可以“從那裏出來”,也就是得到解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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